高层建筑火灾有其特殊性,火势蔓延迅猛,烟气扩散速度快,人员疏散困难,外部救援受限。我认为,在消防救援力量到达前,配备高效、可靠的户内或楼宇公共自救逃生设施,为居民开辟“第二生命通道”至关重要。
为解决高层建筑火灾逃生难题,我建议,要研究制定湖州市高层建筑自救逃生设施配置技术标准与管理规定,明确将符合安全要求的公共区域缓降系统、阳台逃生滑轨滑竿、家用应急缓降器等设施,作为新建高层建筑的强制性设计和验收内容。另一方面,设立湖州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提升政府引导专项资金,对符合条件的既有建筑改造项目给予一定比例补贴或税费优惠;探索“政府补一点、维修资金出一点、业主筹一点”的资金共担模式。此外,健全管理机制,明确逃生设施投入使用后,其日常管理、定期检查、维护保养的首责主体为物业服务企业,并在物业服务合同中予以约定。
在宣传培训方面,我建议,各区县要加强高层建筑火灾风险警示和自救逃生知识宣传,组织物业人员、楼栋长、居民进行逃生设施实操培训,提升居民自救互救实战能力。